河南明年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 2022-08-06 07:53:31
  • 本网综合

  河南明年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有些楼盘甚至因为项目违规建设、烂尾等多种原因无法综合验收,迟迟无法办证,甚至存在被房地产开发商抵押贷款等情况。据购房者提供的一份某市问题楼盘化解名单显示,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百余个,与停工烂尾类项目数量不相上下。

  (记者李运海通讯员王星)记者8月5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意见》要求,一要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推动水、电、气、热等相关公共服务开户业务联动办理。二要深化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合同、完税凭证等与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三要建立服务项目清单通报制度,依据清单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四要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合同义务履行等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统一录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不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限制清单。五要加强全过程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建设用地、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等工作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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