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谢广建滥用职权以“电”谋私

  • 2022-08-21 1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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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垄断地位巧立名目实施敲诈勒索已涉嫌刑事犯罪

  以做电力工程为业的我,自然知晓实名举报我得罪不起的“电老虎”意味着可能引来某种严重后果——被“电老虎”卡脖子,让我以后再也无法干此行当了,但鉴于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郓城供电”)做的太过分了,我不得不以“豁出去”的勇气,借助网络对凭借垄断地位滥用职权,巧立名目对我项目实施敲诈勒索且涉嫌私设小金库的“郓城供电”总经理谢广建予以公开实名举报——我已经做好了举报无果且遭受谢广建疯狂报复的准备,哪怕是天塌下来我也顶着!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谢广建如果报复我,我也就只好奉陪到底了!

  我叫魏敬灿,我举报的对象是国网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总经理谢广建——谢广建利用其垄断地位、滥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其三产公司等对我实施设卡敲诈,以谋取其个人非法私利,并且置1700多户居民生活用电于不顾,故意拖延不予正式供电。谢广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2021年6月9日,我公司(山东平安电气,以下简称“平安电气”)与山东龙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签订了“龙翔城AB区供配电工程合同书”。在合同签订前,谢广建就得到了信息,主动与龙翔与我公司领导通话,要求要和我们合作。尽管我并不愿意和谢广建合作,但考虑到我们所做工程的小区需要“郓城供电”送电,只好违心同意。经协商,三方达成的合作共识是:谢负责协调项目红线外10KV线路及供电公司内部工作。

  然而,我们很快就有了不该和谢广建合作的悔意,原因是谢广建在工程收尾阶段,竟然突然提出额外的要求。为了不失信客户,我公司只得违心迁就,满足其分外的极不合理的要求,以确保工程推进。

  2021年7月9日,“郓城供电”给我公司出具了《国网郓城县供电公司新进小区方案答复单》,答复单中T接点分别为:110KV五道街变电站10KV新建专线一回(距项目约2KM);110KV城北变电站10KV新建专线一回(距离项目约3KM)。2021年12月,供电公司组织对建设完成的供配电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了《国网郓城县供电公司新建小区接收审批单》(见附件)。供配电设施资产事实上已移交供电公司(附移交协议)。

  期间,公司多次找谢广建沟通送电事宜,但谢广建因个人过分要求未得到满足,便凭借垄断地位对我公司百般刁难,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验收送电(有微信记录为证)。他指定其三产公司(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对我公司收取所谓的专项建设费用100万元(后附龙翔城10KV电源线路工程施工协议及交款凭证),实际上该合同工程共分两部分,一部分属国网建设投资早已完成的城网线路(涉嫌套取国家资金),一部分属我公司投资40万建设。我公司为了早日送电,一再妥协,连不该交的费用都交了,但直到如今,送电还遥遥无期。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小区业主已于2021年年底入住,目前1700多户居民用电仍使用原两台630KVA临时箱变供电,严重超负荷,经常停电。尽管多次沟通协调,谢广建仍无视居民迫切需要用电的诉求,既卡我公司的脖子,也卡1700多户居民的脖子,即不批准为小区送电。因供电设备不足,现场已两次发生电器烧毁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甲方的电费损失每月达十多万元。我本人作为郓城项目负责人,我们的项目都是独立核算,因为这个项目遭到谢的刁难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已亏损,导致我手头拮据,严重影响到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导致我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万般无奈之际,我冒着遭受谢报复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我个人和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决定实名举报谢广建的不法行为。

  我郓城项目部另一个项目“悦府小区”10KV线路,根据已有答复方案,并缴纳了高可靠性供电费855000元(附缴费单据)的情况下,谢广建故意设障,推翻原有T接方案,额外要求再增加10kv专线一条,并指定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附合同)施工,实际成本70多万元,我公司为了早日通电,协调“龙翔公司”按谢的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全额缴纳了1948358.55元费用(在我方工程款内扣除)。尽管我公司已做了超本分的工作,但至今已有两年零两个多月仍未通电。虽然小区两年前已移交“郓城供电”管理,但至今不能实现正常双电源供电,使得小区用电得不到充分保障,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该小区居民多次向省网及市长热线投诉,而谢广建仍然敷衍塞责,久拖不办,致使我方200多万工程款至今无法收回。我们请求相关单位对我们所交费用是否有合理依据、我们所交费用的去向以及郓城供电公司的电网投资进行审计调查,查清资金流向。

  郓城县供电公司总经理谢广建,利用其垄断经营地位欺行霸市、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肆意增加用户投资成本,利用供电公司已投资的“国家电网”再行拦路收费、二次重复收费,其行径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一、《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10KV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第五章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管理第八十八业扩配套电网建设范围包括:业扩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含输配线路、开闭站所、环网柜等)新建、改造:各类工业园、开发区内35KV及以上中心变电所、10(20)千伏开关(环网)站所等公用的供配电设施;国家批准的各类新增省级及以上园区内用户红线供配电设施。

  据此,用户高压线路产权归供电公司,应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

  二、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也有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的要求。

  三、《供电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四、对趸购转售电企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拒绝或者拖延接入系统;

  五、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公平竞争规定的行为。

  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八、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向开发企业收费的,开发企业有权拒绝,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对收费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该项目供电公司利用三产公司收取的费用及我司用于建设的线路投资近500万元,郓城县供电公司应依法予返还支付。

  九、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三条,供电企业对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后的十天内,供电企业应派员装表接电。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项目验收合格距今近半年,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也一月有余,但谢广建仅仅因为我方未能满足其个人私欲,便使出“电老虎”脾性不予批准供电,置1700户居民用户用电需求于不顾,如此胆大妄为地罔顾民生,胡作非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谢广建不仅利用电力垄断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公权,还变本加厉,巧立名目,利用三产公司收取各种费用(实际上就是“黑钱洗白”),严重损害与破坏了营商环境和电力工程领域的生态,也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诚信形象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请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我提供的线索介入对谢广建的调查,对涉及项目的资金流向进行审查审计,一经查实该处分则处分,该撤职则撤职,该追刑责则追刑责,同时尽快让1700户居民正常用电,对非法收取我公司的各种费用及其个人所得如数退还,以还我们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

  举报人:山东平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郓城项目部经理:魏敬灿

  2022年5月26日

  我问谢广建,难道同行人姜魁和李氏兄弟的结局不能震慑到你吗?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只要你有想象力,某些词语和成语的使用可谓千变万化且妙趣横生。不知从何开始,有人将成语“前赴后继”改一个字,即将该成语中的“赴”改为“腐”,于是变成了“前‘腐’后继”。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某些单位,某些行业,我们都见到了“前‘腐’后继”的现象。就说黑龙江省吧,继哈尔滨市供电系统“李氏兄弟”翻身落马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姜魁又被纪监委查处。在同一个时期,曾担任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谢明亮因以“电”谋私,被判处12年6个月。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前车之鉴”并没有成为其他“电官”的“后车之鉴”,这不,山东“郓城供电”总经理谢广建为了追逐垄断利益、违法利益,竟然滥用公权,巧立名目,肆无忌惮地对“平安电气”的项目经理敲诈勒索,其贪心之炽、手段之狠、坑人之甚、危害之烈,并不比这几位已经栽倒的“电老虎”逊色!

  实话实说,看了魏敬灿写的投诉网[进入黑猫投诉]帖《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谢广建滥用职权以“电”谋私》,我的思维触角便很自然地跳跃到了黑龙江省的几个已经重重栽倒的“电老虎”身上,让我感到难以理解的是,黑龙江省几个被判处重刑的“电老虎”,为何震慑不到级别低很多的郓城“电老虎”?难道谢广建怀有“查了他人查不到自己”的侥幸心理?我想,黑龙江省那几个已经栽倒的“电老虎”,在事发前也都不约而同地有侥幸心理,否则,他们怎会自投法网呢?相反,现任“郓城供电”总经理的谢广建,也许他认为当下正是捞钱的黄金时刻,所以利令智昏,不惜凭借垄断地位给魏敬灿出难题、设障碍、提要求、卡脖子,直逼得魏敬灿的项目无法运转;直逼得魏敬灿囊中羞涩无法开展业务交流;直逼得魏敬灿的整个家庭处境艰难;直逼得魏敬灿不得不冒着遭供电公司报复的风险对谢广建公开实名举报……

  本人对电力工程领域不熟悉,如果不看几个“电老虎”栽倒的案例,我还真不知道“电老虎”赚钱发财有那么多“道道”!谢广建带着一蛇吞象的大口,迫使魏敬灿给其“喂食”,但贪婪之腹是喂不饱的,谢广建已经完全掉进了钱眼,眸子中没有党纪国法;没有办电为民的理念;没有利益平衡的原则;没有合作伙伴的和居民群众的利益与权益;没有他人的感受和体验及忧愁和苦痛……

  不过,谢广建绝不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无足轻重,也不可以自己的行为属于那种可大可小的问题,你的问题不查则已,一查吓一跳的那种!你不只是违反了《反垄断法》,应该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你作出罚款处理并限期纠错,你还利用垄断地位巧立名目、实施没有法律依据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牌设立‘小金库’”以及“上下级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完全符合“小金库”的特征,明显已涉嫌刑事犯罪!更严重的问题是魏敬灿给你的钱你究竟是入了公账还是入了私账或曰小金库、账外账?只要举报人向纪监委反映,这个是最好核查的。你知道私设小金库的后果吗?私设小金库的性质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掐指一算,你的金额达数百万元,一旦被查,恐怕够你喝一瓢的——按刑法规定,数额巨大的判处有期徒刑3至7年,根据你的金额,百分百是顶格处理!

  腐败有许多类型,谢广建的腐败,属于权力自肥性质的腐败,有识之士认为权力自肥比贪污腐败更可怕,本博主深以为然。何谓权力自肥?即权力掌握者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规则,通过“合法”的手续,把公共财政转变为自己的私人财产或福利的行为。”个别“电老虎”能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当下社会的法治环境还很脆弱,一些领域中相当大一部分权力还没有被关进笼子。当利益出现时,执掌权力的人和单位往往突破制度,侵害这些人的权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让本该享有这些利益的人且因为相对弱势而享受不到。这种现象的本质是利用公权与民争利,“郓城供电”不就是典型的权力自肥吗?不就是通过制定有利自己的规则于“利益圈”外的人争利吗?工程领域是一个巨大的“价值洼地”,如果不能有效阻止权力越位和逐利冲动,就会成为权力自肥者最容易得手的领域。

  “权力自肥”破坏社会公平,需加大监督与约束。但愿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倒查郓城县的涉电腐败,铁腕整治权力自肥性的涉电腐败,以净化郓城电力系统的政治生态,规范郓城县电力工程的管理,防止手中有权的人权力自肥;防止实权人物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也给当地政府捅娄子!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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