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区医保局:落实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提升生育保障水平

  • 2024-09-03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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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部新闻网

今年以来,谯城区医保局积极落实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织牢群众生育“保障网”。

提高生育保障待遇。一是自2024年8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原800-1200元定额补助,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二是将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标准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三是扩大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经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扩充医保目录范围。根据省局通知,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省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截至8月底,谯城区参保人员共发生辅助生殖门诊56人次,基金支付共5.52万元。

优化医保经办流程。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企业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到医保窗口提交申请办理,直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自政策实施以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626人次、生育津贴“免申即享”358件。(梁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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