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区民政局:“救急难”互助社 救急又解难

  • 2024-11-06 1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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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部新闻网

今年以来,谯城区民政局扎实推进安徽省50项民生实事,积极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用心办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全力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成为全省第一批实现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的地区。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组织结构。我区共成立乡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17个,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2个,登记为社会团体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276个,实现村(社区)互助社全覆盖。村级互助社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充分吸纳本地党员、老教师、企业家、捐赠人等为成员,有效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区民政局结合基层实际制定详细的互助社章程,依托村村通广播、城乡居民组长群等多种宣传载体,通过“暖心走访”、民政政策宣传月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成立互助社的重要意义,不断充实基层救助组织力量,推动“救急难”互助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多方筹资,凝聚救助力量。互助社成立时所需救助资金主要通过县级财政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支持、社会力量捐赠三个渠道进行筹集,成立后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捐赠予以保障。区民政局积极对接区工商联等单位,号召全区爱心企业捐款捐物,引导各村(社区)互助社通过设立爱心榜、发放感谢信、赠送锦旗等方式,大力争取当地居民及有关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的持续资金支持,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关注互助社发展。目前,全区所辖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共筹集资金880.29万元,其中区级财政补助64.5万元、村集体资金支432.47万元、社会力量捐赠383.32万元。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谯城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实施细则》,对互助社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导互助社发挥资金使用自主权,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对接受低保、特困等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困难的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有困难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人应急救助。

四是坚持原则,发挥社会效益。对于实施救助后,救助对象急难情形得到缓解但仍存在特殊困难的,互助社将联系社会力量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保障当前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互助社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努力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目前,全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累计救助255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7.186万元。

下一步,区民政系统将继续发挥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第一时间传递到困难群众身上。加强与残联、人社、住建、医保等多部门的数据共享,定期主动将低保、特困与各类困难群众进行数据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类进行全面排查,在民生大数据中精准识别困难对象,由“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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