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中心:针对组合贷款业务出台惠民新举措

  • 2022-08-02 08:41:33

  近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组合贷款业务出台惠民新举措。

  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界面河南梳理措施后获悉,由于组合贷款具有综合利率低、贷款额度高等优点,近年来,使用需求不断增大。为了进一步优化组合贷款业务,充分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公积金中心会同有关商业银行积极改进了业务模式,并会商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完善登记系统功能,再造组合贷款业务流程,推出了“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

  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是指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将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提供担保。该抵押登记模式下,购房人为抵押人,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为抵押权人,房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按照组合贷款的出资比例向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配,需要处分抵押物实现债权时,房屋抵押的共同权利人不分先后顺序,同为第一顺序受益人。

  “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是,首先,银行组织(之前为担保机构组织)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郑州市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然后,向银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下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抵押申请进行登记。最后,银行领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或接收登记中心联网推送的房屋抵押登记电子证明。

  文中提到,经过近期各有关方面的试行,首笔由建行参与的“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已成功办结并放款。因此,从即日起开始组合贷款可正式采用新的抵押模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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