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实施

  • 2022-08-25 08:14:19
  • 河南日报

  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实施

  《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7月30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省科学院体制机制创新、规范省科学院科技创新活动。

  《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规有何特别之处?省科学院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将怎样融合发展?8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解答。

  突出务实管用

  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

  为一家科研单位的发展“量身打造”立法保障,在全国尚属首例。既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作为依据,也没有兄弟省市相关法规可供参考借鉴,《条例》的制定成为地方创制性立法典范。河南省科学院为何会成为特例?

  “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标志性工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条例》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促进省科学院创新发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科技研发应用的开放平台,成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抓手。

  一部法规制定得好与不好,管不管用、可不可行、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是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李公乐表示,《条例》的制定突出务实管用,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突出立法的精准性,针对推动解决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中的突出问题,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力求每一条都可行管用。

  比如,《条例》明确省科学院可以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招聘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同时开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绿色招聘通道,简化招聘程序,赋予人才评价自主权,这将为省科学院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条例》的出台,对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意义重大。“我当时在现场,见证了《条例》审议通过的历史时刻,非常感动。”河南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宋克兴表示,作为重建重振的主体,省科学院将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锚定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目标,强化目标导向,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开放合作,推进融合发展,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其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举措令人眼前一亮。

  为落实河南省科学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条例》明确将支持省科学院建立以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制度,赋予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团队组建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

  未来在省科学院,科研怎么干,将由首席科学家说了算。比如,根据首席科学家需要,优秀大学生、技术熟练工等也可以直接被引入科研团队,不再受学历门槛限制。宋克兴介绍,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意味着省科学院将真正做到以首席科学家为核心,并赋予首席科学家决定性决定权,为一流创新人才团队汇聚提供保障。

  加快融合发展

  多方护航省科学院重建重振

  “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将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从2022年到2024年,每年安排经费1亿元,三年共安排经费3亿元。”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夏培臣介绍,未来,省科技厅还将在支持省科学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支持省科学院提升研发实力和人才团队建设,鼓励省科学院与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建设研发机构等方面,为重建重振省科学院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将按照省委提出的省科学院重建重振与中原科技城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三合一’融合要求,从空间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机制、金融资本等方面加快融合发展。”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郑州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凯表示,作为承接省科学院研究机构的重要载体,中原科技城将围绕“以城托院、以院拓城、院城一体”的融合发展目标,以郑东新区全域260平方公里为支撑,划分为龙湖北部、如意湖、龙子湖、郑州东站、白沙南、白沙北、连霍北等7大主体功能片区,统筹省科学院基础学部、产业学部、未来学部。

  中原科技城

  ●围绕“以城托院、以院拓城、院城一体”的融合发展目标

  ●以郑东新区全域260平方公里为支撑

  ●划分为龙湖北部、如意湖、龙子湖、郑州东站、白沙南、白沙北、连霍北等7大主体功能片区

  ●统筹省科学院基础学部、产业学部、未来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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