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骑电动车涉嫌酒驾吗?河南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 2022-07-12 08:29:51
  • 大河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郑州交警正在夜间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文图

  近日,河南正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几天时间,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不少“酒司机”被查后表示: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抱有“交警不一定查住我”的幻想等。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梳理最近几年我省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的裁判案例,为您寻找答案。

案例1

酒后路对面挪车,涉嫌醉驾

  2020年11月30日晚,确山县一辆沿铁北路行驶的小轿车慌慌张张地停到了街边路沿石上,被确山县巡逻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司机慌张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我喝了,但是我就是想挪动一下车子,我的车原本停在斜对面洗浴中心门口,怕影响交通,我这是挪车,不算是酒驾。”司机连忙解释道。

  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已远远超过醉驾的标准,系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其中指出,当事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条件;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不过,对于为挪车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案例2

酒后撞上小区车库挡杆,因醉驾获刑

  郑州市一小区中,金某与朋友吃饭,席间大量饮酒,先返回了家中,又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谁知道与地下车库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表示,金某的车不能离开,他却强行开车出车库,撞上了车库门口的挡杆。保安报警,金某被抓获,半年后,他坐在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座位上。原来,当天警察赶到,一测血液酒精含量,显示为176.75mg/100ml。

  法院认为,金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惩罚。鉴于其初犯、偶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小区居住的人数众多,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案例3

醉酒后骑电动车,被刑拘

  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

  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不敢开车,骑个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回家中不?会被交警抓到当酒驾处理吗?

  对此,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均为非机动车,但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根据《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违反的处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醉酒后骑行的是超标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会按照醉驾处理。因为市面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条件,已达到机动车范畴。市民酒后驾驶这些车辆,被交警查处的话,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案例4

醉驾找人“顶包”,三人均获刑

  2019年8月12日晚,孙某参加婚宴并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回家,在行驶中与孟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孟某某报警,孙某为逃避责任没有等待交警处理,而是选择离开现场。交警随后找到孙某,经鉴定案发时其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孙某为了摆脱自己的醉酒驾车责任,在公安机关问询时,却声称自己并没有酒后开车,还让同车人刘某杰作伪证,证明案发时孙某并无驾驶车辆。又让其亲戚苏某刚主动到交警队,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苏某刚在开车。三人的描述引起警方的怀疑,经过立案侦查,三人如实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顶包作伪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指使被告人苏某刚、刘某杰为其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苏某刚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孙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刘某杰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最终三人均获刑。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延伸:

这些酒驾误区要避免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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