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张鲁庄、郭庄两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用于重复举债融资

  • 2022-08-24 06:46:13
  • 债券观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不得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近日,有消息显示,河南省汝州市张鲁庄、郭庄两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在作为企业债募投项目信披竣工之后,又被作为河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募投项目,变更建设主体之后,被用于重复举债融资。

  2016年9月26日,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鑫源投资”)面向社会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简称“16汝州鑫源债”,其中7.4亿元用于汝州市城东片区风穴路街道张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7.6亿元用于汝州市北汝河北侧片区钟楼街道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投项目法人为鑫源投资。

  2020年11月6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已完工。

  而令人蹊跷的是,信披“已完工”的“16汝州鑫源债”2个募投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由鑫源城投变更为汝州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后,又被列示成了河南省地方政府债“19河南18”的子募投项目。

  2019年6月14日,河南省财政厅披露“2019年河南省(地市级 )棚改专项债券(三期)—2019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三期)”发行结果公告,实际发行规模262.646亿元,债券简称“19河南18”,债券编码157759,主要用于河南省所辖17个设区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9年河南省汝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片区怯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汝州市科教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便是地方政府债“19河南18”的子募投项目。

  其中,2019年河南省汝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包含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为:一、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南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二、汝州市城东片区风穴路街道张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汝州市二里店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四、汝州市北汝河北侧片区钟楼街道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五、汝州市煤山街道洗耳河片区赵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地方政府债“19河南18”发行材料披露,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片区怯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单位为:汝州市骑岭乡人民政府外;其他六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单位均为:汝州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

  企业债的募投项目,在信披“已完工”之后,变更建设主体是什么操作?“已完工”项目还能重新立项、报建?重新再推倒重建?若非如此,“已完工”项目变更建设主体用于二次融资,怕是难以摆脱“套取”专项债券资金的公众质疑。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根本目的,是如实建设债资金券募投项目。信披已完工的原“16汝州鑫源债”募投项目,为何又成了地方政府债“19河南18”的募投项目?这是否涉嫌“套取”专项债券资金?

  另据群众反映称,河南省汝州市洗耳河片区赵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汝州市城东片区风穴路街道张鲁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汝州市北汝河北侧片区钟楼街道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汝州市二里店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等多个还迁安置房项目,因长期停工,在当地饱受诟病,并被群众多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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